******有限公司受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处的委托,对富资水金坑村~丰口段治理工程(歙县段)(hjsgc2025g007)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3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招标人: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处
******有限公司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工农村183号 | 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玉溪西街10号1幢2-1001 | / | ||||||||
资料公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 ||||||||
投标报价 | ******.79元 | ******.09元 | / | ||||||||
工期 | 306日历天 | 306日历天 |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投标人业绩: 1、绍兴市曹娥江综合整治工程(滨海新城段)epc项目 2、宁波市海曙区鄞江堤防整治工程(一期)ⅰ标段 3、大汶河中游支流-天平河、岔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投标人获奖: 1、萧山围垦北线(四~外六、外十~二十工段)标淮塘工程荣获2019-2020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2、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荣获2021-2022年度中国水利优质(大禹)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宁波市海曙区鄞江堤防整治工程(一期)ⅰ标段 2、义乌江综合治理工程(白沙湖段) 项目负责人奖项: 萧围东线二十至外十八工段标准塘工程,荣获2017-2018年度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梅山大河三期工程 | 投标人业绩: 1、汝阳县北汝河下段综合治理工程(云梦桥-关帝桥)ppp项目 2、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二期工程 3、洛阳市“四河同治”瀍河治理洛孟路至朱樱湖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ⅰ标 投标人获奖: 1、洛阳市洛河东湖拦河坝工程荣获2023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2、洛宁县洛河生态河堤二期工程兴宁橡胶坝被评为2022年度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 3、洛宁市洛河东湖河道治理工程被评为2020-2021年度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 1、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二期工程 2、洛阳市“四河同治”瀍河治理洛孟路至朱樱湖段综合整治工程施工ⅰ标 项目负责人奖项: 洛阳市洛河东湖河道治理工程被评为2020-2021年度河南省水利优质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洛宁县洛河生态治理二期工程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范柯杰 | 华忠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 ||||||||
证书编号: | 浙************ | 豫************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龚曙光(水利工程施工专业高级工程师) | 李博(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详见附件 | ||||||||||
招标人 | 名称 | 歙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管处 | |||||||||
地址 | 歙县紫阳路36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汪先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55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李工、费工0551-****** |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7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有限公司0551-******联系人:李工、费工 | ||||||||||
******管理局****** | |||||||||||
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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