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宣城宾馆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状元南路88号 |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2栋3楼 |
|
项目名称 |
宣城宾馆更新改造EPC项目 |
项目编号 |
XCS-GC-GK-******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27日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
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广德市经济开发区隆兴花园商业B区108号、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2000号9幢 |
|
投标报价:******元(其中施工费:******元;设计费:******元) |
|
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代迅猛(施工)、全先国(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1728、******26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 高青路2671号装修工程 ******图书馆、博物馆三馆合一装修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企业奖项:宣城市暨宣州区国家综合档案(地方志)馆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获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集团大楼、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香樟大道188号科研楼A座1701室 |
|
投标报价:******元(其中施工费:******元;设计费:******元) |
|
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王军(施工)、张威(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皖******1871、******06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企业业绩: ******服务中心装饰设计 ******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学术交流中心装饰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学校建设项目W-1#楼获得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其他:/ |
|
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联合体: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 |
地址:宜昌市长阳贺家坪镇贺家坪大道59号、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习武园9号 |
|
投标报价:******元(其中施工费:******元;设计费:******元) |
|
工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项目负责人:白鹏程(施工);刘金忠(设计) |
|
相关证书名称: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鄂************、******26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企业业绩: ******消防设计改造 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综治中心维修改造工程EPC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委员会执法办案场所项目(业务楼)获 2023 年湖北省建设优质工程(楚天杯)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有限公司单位因设计负责人未提供相关资格证书,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3月28日-2025年3月31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胡工(招标人)、李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招标人)、0563-******(招标代理机构)。 二、******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