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2025年度一、二、三水厂及各乡镇水厂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3-03桐城市2025年度一、二、三水厂及各乡镇水厂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桐城市2025年度一、二、三水厂及各乡镇水厂次氯酸钠溶液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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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1QT25Z10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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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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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华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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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5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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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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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0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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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有效最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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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09时00分 |
供货期限 |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1 年期内完成供货(其中 7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首批次送货、检测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后续批次供货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历天完成供货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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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现场记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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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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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供货期限 |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1 年期内完成供货(其中 7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首批次送货、检测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后续批次供货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历天完成供货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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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纬三路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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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38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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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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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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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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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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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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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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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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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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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证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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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有限责任公司消毒剂及净水剂采购(一包)合同 2024.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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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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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供货期限 |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1 年期内完成供货(其中 7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首批次送货、检测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后续批次供货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历天完成供货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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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站前路北浙江商贸城C座250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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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2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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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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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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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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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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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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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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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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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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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证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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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集团(次氯酸钠合同) 2022.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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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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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供货期限 |
中标供应商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1 年期内完成供货(其中 7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首批次送货、检测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后续批次供货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3 日历天完成供货及采购人的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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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瑶海区裕溪路969号圣大商业广场A1区1-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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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478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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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无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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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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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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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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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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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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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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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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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证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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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马钢******有限责任公司3000m3/d污水回收再利用项目水处理药剂采购框架协议 202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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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06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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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华先生,联系电话:0556-******。 ******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