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删去原招标文件P61“9.13工程结算超过5%核减率(超过送审造价5%以外的核减额)和核增造价引起的追加收费(核增、核减不相互抵扣)不予收取。”条款。
2、本工程的前期资料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3、调整后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或更新。
上述内容作为《温岭市城南镇西山渣土消纳综合利用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249-9.2025-007)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4月8日
附件:************4答疑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温岭市城南镇西山渣土消纳综合利用一期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