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5年普通干线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共计178.316公里/10项、2025年计划内普通干线公路危桥拆除重建及维修460.28延米/11项、2025年营口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75.337km/1项、营口市2025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48套/1项、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桥梁技术状况提升专项行动16座/1项。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2025年7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共计164日历天,具体服务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国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 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含桥梁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 (2)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且独立完成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桥梁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 |
主要人员 |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负责人业绩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含桥梁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路面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的项目负责人,且担任过1项干线公路(国、省道)的桥梁工程第三方质量检测项目的服务工作(监理和施工检测业务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
3.2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回避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5年06月26日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投标人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后应密切关注文件解密界面,并及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3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 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fwdt/xzzx1/gczb/ 。
5.4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7.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异议、投诉处理
7.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7.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
******事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邮 编:115000
联 系 人:佟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谭先生、李女士
电 话:024-******-87
电子邮件:******
2025年营口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质量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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