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报来《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请求审批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评审结论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信义路-榕湖饭店片区积水问题,保障信义路及周边道路正常通行,提升榕湖饭店服务品质,同意实施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503-450300-04-01-959341)。
二、项目单位: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建设地点:位于秀峰区信义路榕湖饭店正门。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道路以道路中线现状标高为基准,向上抬高15-16厘米。抬高路段先铣刨现状4厘米沥青面层,然后加铺沥青砼路面结构层。路面改造总面积1874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改造沥青砼路面面积为139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改造沥青砼路面面积为478平方米,机动车道拆除更换花岗岩路平石及路缘石111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拆除更换路平石97平方米;恢复相应改造路段的交通标识标线总计236平方米;新增双箅雨水口5个,改造单箅雨水口为双箅雨水口4座,新建d300混凝土管85米;抬高现状雨水箅子3座,抬高现状井8座。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98.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4.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39万元,预备费8.9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使用2025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财政局关于同意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资金筹措意见的函》、《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项目是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复函》等。
八、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九、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十一、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报来《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请求审批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评审结论及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信义路-榕湖饭店片区积水问题,保障信义路及周边道路正常通行,提升榕湖饭店服务品质,同意实施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项目代码:2503-450300-04-01-959341)。
二、项目单位:桂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三、建设地点:位于秀峰区信义路榕湖饭店正门。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道路以道路中线现状标高为基准,向上抬高15-16厘米。抬高路段先铣刨现状4厘米沥青面层,然后加铺沥青砼路面结构层。路面改造总面积1874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改造沥青砼路面面积为139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改造沥青砼路面面积为478平方米,机动车道拆除更换花岗岩路平石及路缘石111平方米,非机动车道拆除更换路平石97平方米;恢复相应改造路段的交通标识标线总计236平方米;新增双箅雨水口5个,改造单箅雨水口为双箅雨水口4座,新建d300混凝土管85米;抬高现状雨水箅子3座,抬高现状井8座。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98.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74.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5.39万元,预备费8.9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使用2025年中央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
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未达到必须招标标准,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由项目单位自主决定。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财政局关于同意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资金筹措意见的函》、《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信义路-榕湖饭店段积水点治理工程项目是否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复函》等。
八、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
九、如需对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
十一、请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